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判定准则
1.产品的质量要求及缺陷分类
产品的质量要求为:(1)用于制造防火涂料的原料应不含石棉和甲醛,不宜采用苯类溶剂。(2)防火涂料可用喷涂、抹涂、辊涂、刮涂或刷涂等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施工,并能在通常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。(3)复层涂料应相互配套。底层涂料应能同普通的防锈漆配合使用,或者底层涂料自身具有防锈性能。(4)涂层实干后不应有刺激性气味。(5)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2. 判定准则
钢结构防火涂料除耐火性能(不合格属A,不允许出现)外,理化性能允许出现少量B类(重)缺陷和c类(轻)缺陷,当室内防火涂料的B≤1且B+C≤3,室外防火涂料的B≤2且B+C≤4时,可综合判定该产品质量合格。除耐火性能外,其它不合格项允许加倍复检。
3.测试方法
耐火试验试件采用136b或140b标准工字钢梁,经除锈后刷涂(或抹涂)防锈剂(若该涂料不腐蚀钢材,可不使用防锈剂但宜增加腐蚀性检验),干燥后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施工工艺喷涂(或刷涂、抹涂)该涂料至规定厚度,经养护达到规定的试验条件。试验时,在钢梁上翼缘覆盖砼板形成涂覆钢梁试件,砼板中间断开且与钢梁无结构联系,并按设计荷载加载。钢梁计算跨度5 630mm,砼板截面尺寸550mm×150mm,外荷载总量132kN(140b标准工字钢梁的外荷载总量为183kN),试件截面见图1。
图1 试件截面
理化性能试件按GB14907—2002规定进行。涂料组分、施工工艺与耐火试验试件完全相同,但不应包含涂层的加固措施(如包石棉布、玻纤布、铁丝网等),两类试件的制作宜同期进行。各类钢结构防火涂料分别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GB14907—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。